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11*** | 2024-08-0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粵T35*** | 2024-10-23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浙GS0*** | 2024-12-24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