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M10*** | 2024-12-0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