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87*** | 2024-10-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 未知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