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N31*** | 2024-10-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1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