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N31*** | 2024-09-14 |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 1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