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Q2*** | 2024-07-27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