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5F*** | 2024-11-0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