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JCS*** | 2024-12-11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150 | 3 |
浙C97*** | 2024-09-1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