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GHV*** | 2024-06-29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A1B*** | 2024-11-16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gef*** | 2024-08-20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GMP*** | 2024-07-31 | 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MW4*** | 2024-10-02 | 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MW4*** | 2024-12-12 | 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zhǔn)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