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C19*** | 2024-12-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6 |
津C19*** | 2024-06-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6 |
津C19*** | 2024-11-12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6 |
津C19*** | 2024-09-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6 |
津C19*** | 2024-08-26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6 |
津C19*** | 2024-09-12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6 |
吉CH0*** | 2024-08-03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不包括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