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RW*** | 2024-12-19 | 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