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W2*** | 2024-12-10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