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63*** | 2024-10-15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A96*** | 2024-09-02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A96*** | 2024-09-04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A96*** | 2024-10-21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A96*** | 2024-10-26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A96*** | 2024-09-02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GTG*** | 2024-08-12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GTJ*** | 2024-11-08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GS9*** | 2024-12-08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GS9*** | 2024-10-18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