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TP*** | 2024-09-09 | 機動車駕駛人有其它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行為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