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D22*** | 2024-07-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