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H3*** | 2024-09-15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