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G1*** | 2024-10-0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C33*** | 2024-10-1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