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5Y*** | 2024-09-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