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Z·0***5 | 2024-10-2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