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G29*** | 2024-06-2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G29*** | 2024-11-2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