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20*** | 2024-09-0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3 |
蘇N20*** | 2024-09-25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3 |
蘇N20*** | 2024-10-2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3 |
蘇N20*** | 2024-12-13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未知 | 3 |
蘇N20*** | 2024-10-08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未知 | 3 |
蘇N20*** | 2024-10-07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未知 | 3 |
蘇N20*** | 2024-11-27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未知 | 3 |
蘇N20*** | 2024-08-21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未知 | 3 |
蘇N02*** | 2024-12-02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