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B81*** | 2024-10-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