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B81*** | 2024-10-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