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J2*** | 2024-09-0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FX2*** | 2024-09-3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