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FF*** | 2024-07-10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浙GFF*** | 2024-06-28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