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RJ1*** | 2024-12-20 | 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以及后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