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UC*** | 2024-09-1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遼BUC*** | 2024-10-2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