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F0*** | 2024-07-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