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80*** | 2024-11-2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遼B27*** | 2024-08-3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