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H3*** | 2024-12-1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