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DB*** | 2024-11-15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