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0L*** | 2024-09-17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時,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