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B40*** | 2024-08-09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贛B40*** | 2024-08-2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贛B40*** | 2024-11-11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贛B40*** | 2024-09-1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贛B40*** | 2024-12-0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贛B40*** | 2024-11-24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贛B40*** | 2024-08-09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