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32*** | 2024-12-04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