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C97*** | 2024-11-2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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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