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DY*** | 2024-08-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達到或者超過規定時速80%的 | 1400 | 12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