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T9*** | 2024-08-3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