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92*** | 2024-12-1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A0W*** | 2024-11-2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F79*** | 2024-10-2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