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N3*** | 2024-12-13 | 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