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Y41*** | 2024-08-27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魯Y41*** | 2024-10-03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