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J57*** | 2024-07-11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浙J57*** | 2024-09-27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