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B71*** | 2024-12-0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B71*** | 2024-09-1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