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1X*** | 2024-11-22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07-14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07-26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10-31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07-06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08-30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08-12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10-26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09-09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川A1X*** | 2024-11-16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2 |
川A1X*** | 2024-07-29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2 |
川A1X*** | 2024-11-27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2 |
川A1X*** | 2024-12-07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2 |
川A1X*** | 2024-10-31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2 |
川A1X*** | 2024-11-21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2 |
川A1X*** | 2024-07-01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200 | 3 |
魯B3L*** | 2024-10-18 | 無交通信號時未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 | 50 | 3 |
魯B1S*** | 2024-08-20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1S*** | 2024-11-14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1S*** | 2024-07-15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