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J8T*** | 2024-07-0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