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L9*** | 2024-10-07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