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PC5*** | 2024-12-2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豫J88*** | 2024-10-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魯PC4*** | 2024-12-22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