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B17*** | 2024-09-22 |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