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56*** | 2024-09-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