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C3N*** | 2024-07-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