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B70*** | 2024-12-0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